昆明市天然气定价,公众是否有知情参与的权利?

1097 2021-08-06 10:07

摘要:昆明居民使用的天然气的价格在全国31个供应天然气的城市当中,排名第二。为什么昆明天然气的价格还会那么高?
在去年12月5号的天然气报价中,广州以每立方米3.45元的价格居第一,昆明以每立方米3.31元排名第二。相比上海的3元,北京的2.28元,成都的1.89元,重庆的1.72元,显然都要高出不少。2014年,昆明市开始进行天然气置换,当时,昆明市发改委在关于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临时价格的批复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98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上限价格为4.82元没立方米。2015年,昆明市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全省执行统一价格,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3.31元—4.97元。2017年4月16日,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圆满收官,昆明全面进入了天然气时代。茭菱路被采访的市民说:“接受还是可以接受,但是烧下来还是比煤气贵一点。我们用的也不算多,可能每个月贵着十来块钱。”有市民说,从煤气换成天然气,虽然能源更清洁,燃烧效率也更高,但是这个价格的跨度,有点难以接受。“贵的嘛!三块几每立方米。煤气是一块六每立方米。这个天然气已经翻一番了。”3.31元每立方米让市民觉得价格过高。“我们想,跟煤气相比的话,可能两块多就差不多了。我们听说外省的价格都比我们昆明便宜点。”我们居民现在使用的天然气,它具体算一种什么性质的商品,它的价格应该由谁来制定或者说由哪几方来制定?特约评论员李春光律师认为,“这样的价格,首先,从价格法的角度来说,它关系到基本的国计民生,而且关乎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它属于国家指导定价的范畴。我们国家的定价的上游和中游,一般是由国家发改委来统一定价,对于下游,也就是说上游加下游的运输配送费来,终端市场价格由地方政府来指导制定。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公式和方法,从目前来看,各省所采用的方法和公式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了各地的价格差异明显的不同。”但是天然气这样的一个价格,除了听证的程序,有没有可能会变成政府听取老百姓的意见,会变成一种第三方,或者自己派工作人员到一些小区,去听取大家的意见?特约评论员水木认为,“在2015年10月,政府举行听证会的时候,就曾采用第三方调查的方式,但是当时第三方调查的方式,引起了听证会代表的一些质疑。第一,我们抽取了20万户,但是听证会代表认为20万户比较少,对于昆明的情况来说,样本比例少了。第二,抽取了六,七月份间的一个问卷调查,而这个调查是用气量很少的时候,很多居民对于用气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对价格也不是很敏感的时候,六,七月份的价格和十二月份(冬天)的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引发了当时很多争议。”“那么,作为这一类的商品,我们认为应当进行一个公开,公正,同时具有效率的听证,这显然是一个必要的程序。但是,从目前来看,很多听证的程序来看,要么就是形同虚设,要么就是被滥用。听证会,从某种意义上看,就变成了听涨会。每次听证会研究的不是涨不涨的问题,而是怎么涨,涨多少的问题。其背后深层的原因就是,这个听证程序流于形式,从组织实施,到最后意见的采纳,都没有很好地贯彻一些相关的规定。或者说,相关的法治理念,在这些行为中贯彻地不够彻底,因此导致这些程序流于形式。本来可以再价格的制定中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的,刚才提到,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有一个主管部门,但是这个主管部门与具有垄断性质的这些企业的关系,本身就很微妙。我们有时候就比喻为情同手足和互为兄弟,而这样的一种关系如何起到一个制约作用就是一个问题。”李春光律师说。水木认为,在去年,缅甸的天然气已经输送到昆明,绝大部分的天然气是用本地气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价格还在沿用当时的一个临时性的措施,而没有根据气源的变化,成本的变化去考虑呢?没有根据情况来及时的调整,这是令大家质疑的一个问题。这样一个临时的价格为什么会持续那么长时间?水木认为,“第一,是懒政。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利益受损人,没有人去关注这个事情,因为这个事情的受众面很广,而且对于很多人来说,对这个价格不是很敏感,所以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这个事情延后了。第二,和天然气有关的企业,并没有降价的动力。既然我已经有一个法定的高价放在这里,我为什么要降价呢?这个时候,如果政府不出面干预的话,单凭企业是不可能根据成本的变化来把价格降下来的。”
在去年12月5号的天然气报价中,广州以每立方米3.45元的价格居第一,昆明以每立方米3.31元排名第二。相比上海的3元,北京的2.28元,成都的1.89元,重庆的1.72元,显然都要高出不少。2014年,昆明市开始进行天然气置换,当时,昆明市发改委在关于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临时价格的批复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98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上限价格为4.82元没立方米。2015年,昆明市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全省执行统一价格,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3.31元—4.97元。
2017年4月16日,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圆满收官,昆明全面进入了天然气时代。
茭菱路被采访的市民说:“接受还是可以接受,但是烧下来还是比煤气贵一点。我们用的也不算多,可能每个月贵着十来块钱。”
有市民说,从煤气换成天然气,虽然能源更清洁,燃烧效率也更高,但是这个价格的跨度,有点难以接受。
“贵的嘛!三块几每立方米。煤气是一块六每立方米。这个天然气已经翻一番了。”3.31元每立方米让市民觉得价格过高。
“我们想,跟煤气相比的话,可能两块多就差不多了。我们听说外省的价格都比我们昆明便宜点。”

我们居民现在使用的天然气,它具体算一种什么性质的商品,它的价格应该由谁来制定或者说由哪几方来制定?

特约评论员李春光律师认为,“这样的价格,首先,从价格法的角度来说,它关系到基本的国计民生,而且关乎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它属于国家指导定价的范畴。我们国家的定价的上游和中游,一般是由国家发改委来统一定价,对于下游,也就是说上游加下游的运输配送费来,终端市场价格由地方政府来指导制定。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公式和方法,从目前来看,各省所采用的方法和公式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了各地的价格差异明显的不同。”

但是天然气这样的一个价格,除了听证的程序,有没有可能会变成政府听取老百姓的意见,会变成一种第三方,或者自己派工作人员到一些小区,去听取大家的意见?

特约评论员水木认为,“在2015年10月,政府举行听证会的时候,就曾采用第三方调查的方式,但是当时第三方调查的方式,引起了听证会代表的一些质疑。第一,我们抽取了20万户,但是听证会代表认为20万户比较少,对于昆明的情况来说,样本比例少了。第二,抽取了六,七月份间的一个问卷调查,而这个调查是用气量很少的时候,很多居民对于用气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对价格也不是很敏感的时候,六,七月份的价格和十二月份(冬天)的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引发了当时很多争议。”
“那么,作为这一类的商品,我们认为应当进行一个公开,公正,同时具有效率的听证,这显然是一个必要的程序。但是,从目前来看,很多听证的程序来看,要么就是形同虚设,要么就是被滥用。听证会,从某种意义上看,就变成了听涨会。每次听证会研究的不是涨不涨的问题,而是怎么涨,涨多少的问题。其背后深层的原因就是,这个听证程序流于形式,从组织实施,到最后意见的采纳,都没有很好地贯彻一些相关的规定。或者说,相关的法治理念,在这些行为中贯彻地不够彻底,因此导致这些程序流于形式。本来可以再价格的制定中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的,刚才提到,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有一个主管部门,但是这个主管部门与具有垄断性质的这些企业的关系,本身就很微妙。我们有时候就比喻为情同手足和互为兄弟,而这样的一种关系如何起到一个制约作用就是一个问题。”李春光律师说。
水木认为,在去年,缅甸的天然气已经输送到昆明,绝大部分的天然气是用本地气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价格还在沿用当时的一个临时性的措施,而没有根据气源的变化,成本的变化去考虑呢?没有根据情况来及时的调整,这是令大家质疑的一个问题。

这样一个临时的价格为什么会持续那么长时间?

水木认为,“第一,是懒政。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利益受损人,没有人去关注这个事情,因为这个事情的受众面很广,而且对于很多人来说,对这个价格不是很敏感,所以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这个事情延后了。第二,和天然气有关的企业,并没有降价的动力。既然我已经有一个法定的高价放在这里,我为什么要降价呢?这个时候,如果政府不出面干预的话,单凭企业是不可能根据成本的变化来把价格降下来的。”

天然气的价格由谁制定?
昆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全国第二高,该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天然气是一种什么样的商品?天然气的价格由谁制定?李春光律师认为,“价格到底贵还是不贵?我觉得还是要从一个基本的原则去分析,即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率。”为何一个临时性价格能够执行两年多?民众要求重新定价的呼声日益增高,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行动?天然气价格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特约评论员李春光和水木有话说。谁制定了天然气价格?昆明是一个三线城市,昆明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3.31元高于全国,排名第二,仅次于广州,这可是一线城市的待遇。这个价格是怎么核定的?昨天我们的记者又联系到了昆明市发改委。其实自2015年开始,昆明多家媒体就报道过关于昆明天然气价格的问题,全省物价局给出的回复是,云南是新增用气省份,2014年6月,才开通中缅天然气管道,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不具备开展价格和成本调查的条件,按照兼顾建设成本和促进天然气消费的原则,确定了现有的天然气临时销售方案。目前,昆明的民用天然气主要由两家企业负责日常供给,中石油昆仑燃气负责昆明老城区,华润燃气负责呈贡新区。目前,在记者的采访中,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表示,天然气的定价比较复杂,不是一家公司能够定出来的。包括了建设中缅管道气的公司和建设管网的公司等等。而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则在给记者的回函中表示,昆明用户使用的是中缅管道天然气,是甲烷含量达到9%的优质气源。对于价格,他们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和发改委的定价,记者了解到,我国天然气的定价机制,主要采用与成本加成的方法,简单来说,天然气的出厂价加上管道运输成本再加上城市运输费,形成了终端的市场价格。而终端价格,由地方发改委来制定,昆明市发改委曾经表示,地方工作全面完成后,将重新核算天然气的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经过听证程序再制定正式的价格。但是,从2017年4月16日明示全面完成天然气置换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八九个月,记者在昆明市发改委的官网上,尚未找到关于天然气价格听证的通知。昆明市现在执行的是省里面制定的全省的统一价格,就是整个与云南省居民的天然气价格都是这个样子。目前省内,天然气价格由省政府和发改委统一制定,而相关的定价信息从来没有公布过。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得到或者说相关部门有没有一个义务去把它公布出来?李春光律师说:“关于价格,它到底是贵还是不贵?我们还是要从一个基本的原则去分析。就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率。首先是公开的问题。为什么定这个价格?我觉得应该把成本加成的具体加算体现出来。从公开的角度,对于这样关于到国计民生和实际广大群体利益的这样的一个问题,政府部门呢,首先有义务去主动公开。它可以通过各种有效媒介让广大民众知情,如果政府没有主动公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相关的组织,只要认为这个信息和自己有一些切身的相关利益,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对于这样的价格信息,我认为只要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他们就有义务进行公开。答复时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是15天。除了公平、公正、公开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效率。定价的基本原则就是效率。我们的临时定价,使用了这么多年,我觉得这样的一个价格,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实每年都应该进行一次调整。”评论员水木认为,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来说,公众需要得到它的构成成本和定价机制。天然气价格会不会像油价一样,随着国际天然气的价格的变化,我们使用的这个天然气的价格也会发生变化。但这些信息都没有得到及时的公开,公众需要了解也只能通过主动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式了解。李春光律师表示,对于群体面比较广的和具体的民生问题比较密切的信息,还是要及时公开的。从某种层面上,在制定这个价格的时候,我们制定的方法和价格可能有一些瑕疵,或者说价格的计算就不是很清晰,就会导致没有办法公开。第二,我们也希望,有关的人大代表,包括一些消费者组织能够积极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知情权,申请政府部门公开相关的信息。我个人认为,信息公开只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公开,使天然气的价格能够回归到一个理性的价格。
昆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全国第二高,该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天然气是一种什么样的商品?天然气的价格由谁制定?

李春光律师认为,“价格到底贵还是不贵?我觉得还是要从一个基本的原则去分析,即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率。”为何一个临时性价格能够执行两年多?民众要求重新定价的呼声日益增高,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行动?天然气价格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特约评论员李春光和水木有话说。谁制定了天然气价格?
昆明是一个三线城市,昆明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3.31元高于全国,排名第二,仅次于广州,这可是一线城市的待遇。这个价格是怎么核定的?昨天我们的记者又联系到了昆明市发改委。
其实自2015年开始,昆明多家媒体就报道过关于昆明天然气价格的问题,全省物价局给出的回复是,云南是新增用气省份,2014年6月,才开通中缅天然气管道,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不具备开展价格和成本调查的条件,按照兼顾建设成本和促进天然气消费的原则,确定了现有的天然气临时销售方案。
目前,昆明的民用天然气主要由两家企业负责日常供给,中石油昆仑燃气负责昆明老城区,华润燃气负责呈贡新区。
目前,在记者的采访中,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表示,天然气的定价比较复杂,不是一家公司能够定出来的。包括了建设中缅管道气的公司和建设管网的公司等等。而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则在给记者的回函中表示,昆明用户使用的是中缅管道天然气,是甲烷含量达到9%的优质气源。
对于价格,他们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和发改委的定价,记者了解到,我国天然气的定价机制,主要采用与成本加成的方法,简单来说,天然气的出厂价加上管道运输成本再加上城市运输费,形成了终端的市场价格。而终端价格,由地方发改委来制定,昆明市发改委曾经表示,地方工作全面完成后,将重新核算天然气的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经过听证程序再制定正式的价格。
但是,从2017年4月16日明示全面完成天然气置换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八九个月,记者在昆明市发改委的官网上,尚未找到关于天然气价格听证的通知。
昆明市现在执行的是省里面制定的全省的统一价格,就是整个与云南省居民的天然气价格都是这个样子。目前省内,天然气价格由省政府和发改委统一制定,而相关的定价信息从来没有公布过。

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得到或者说相关部门有没有一个义务去把它公布出来?

李春光律师说:“关于价格,它到底是贵还是不贵?我们还是要从一个基本的原则去分析。就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率。首先是公开的问题。为什么定这个价格?我觉得应该把成本加成的具体加算体现出来。
从公开的角度,对于这样关于到国计民生和实际广大群体利益的这样的一个问题,政府部门呢,首先有义务去主动公开。它可以通过各种有效媒介让广大民众知情,如果政府没有主动公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相关的组织,只要认为这个信息和自己有一些切身的相关利益,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对于这样的价格信息,我认为只要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他们就有义务进行公开。答复时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是15天。除了公平、公正、公开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效率。定价的基本原则就是效率。我们的临时定价,使用了这么多年,我觉得这样的一个价格,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实每年都应该进行一次调整。”
评论员水木认为,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来说,公众需要得到它的构成成本和定价机制。天然气价格会不会像油价一样,随着国际天然气的价格的变化,我们使用的这个天然气的价格也会发生变化。但这些信息都没有得到及时的公开,公众需要了解也只能通过主动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式了解。
李春光律师表示,对于群体面比较广的和具体的民生问题比较密切的信息,还是要及时公开的。从某种层面上,在制定这个价格的时候,我们制定的方法和价格可能有一些瑕疵,或者说价格的计算就不是很清晰,就会导致没有办法公开。第二,我们也希望,有关的人大代表,包括一些消费者组织能够积极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知情权,申请政府部门公开相关的信息。我个人认为,信息公开只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公开,使天然气的价格能够回归到一个理性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