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刑辩漫谈会第67期 | 罗淞: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综述

702 2022-11-16 09:10

刑辩漫谈

你和家人朋友有没有收到类似提示性短信——“凡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养老保险、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就是诈骗!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欺诈类犯罪也呈现高发多发态势。该类犯罪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感、幸福感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67期凌云刑辩漫谈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三部律师罗淞以案说法,剖析分享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下养老诈骗犯罪的行为手段。

 

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2国家部委共同参与。

 

截至2022923日,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破案39294起,4735个犯罪团伙被打击处理,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其中8516人已被提起公诉,1645起4523人目前已一审判决,为老年人群共追赃挽损308亿余元,在全国范围内有力打击、遏制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各地各行业有关部门排查发现涉诈问题隐患共23169个,整治完成了22398个隐患问题,整治率高达96.7%,有效净化了养老的各方领域,老年人养老重获一方净土。

 

在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有效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和常见手段及危害,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视角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立场,呈现了法、检机关办理该类案件的实践做法和基本要求。警醒老年人及全体公众有效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养老诈骗行为人通过利用老年人有一定闲散资金、不了解新鲜事物和相关政策规定、辨识能力不强、渴望健康、权益保护能力弱金融防范意识较差或子女不伴其左右等特点,以提供虚假“养老服务”、投资虚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组织“养老旅游”“封建迷信养老”、“投资藏品养老”、“征婚搭伙养老”等名义进行诈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养老诈骗行为人面临被指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或诈骗等罪名。以不同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或实施诈骗的案件中,司法机关往往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定性。着重审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但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进行认定时,需要结合客观要件综合认定。集资诈骗类案件和诈骗类案件中,又需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前提下综合评判是否具有利诱性,只有在“诱发剂”的作用下往往集资参与人才会因此上当受骗。

分享后,与会人员结合办案实务经验和当下养老环境的所思所想针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畅谈了各自的看法,并就如何办理该类案件延展讨论。

END

撰稿 | 罗淞      

编辑 | 师迪

本月轮值领导审核 | 凌云刑委会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图文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图文均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说明】图文仅供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小鹅通 | 律视界

视频号 抖音 头条 b站 | 凌云律师

快手 优酷 腾讯 喜马拉雅 微博 | 凌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