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偶然还是必然?

769 2021-08-06 10:07

摘要: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的20岁女孩小赵,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正是小赵所乘的顺风车司机钟某。据警...
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的20岁女孩小赵,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正是小赵所乘的顺风车司机钟某。据警方通报,女孩遇害前曾被迫向嫌疑人转账9000元,尽管如此,女孩还是难逃厄运……
滴滴到底怎么了?一再发生恶性事件是偶然还是必然?顺风车服务下线,道歉赔钱就够了吗?滴滴还有救吗?8月27日,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栏目组请到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张与律师和评论员戴雨辰先生,就这个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期访谈内容
 
主持人:先来分析8月24号的这起案件。被害人向朋友求救后,朋友七次联系滴滴平台,没有结果。在被害人朋友报警了之后,警方曾三次要求滴滴提供司机具体信息,可是滴滴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警方两次,第三次则是让警方提供介绍信和警官证,才能拿到司机的信息。这么一折腾,三个小时就过去了,女孩也就是在这样的折腾中,彻底失去了生还的机会。而在这个过程中,滴滴客服甚至打电话联系上了嫌疑人,嫌疑人回复说被害人没有上车,客服也就相信了,并告知了女孩的亲友。看到这些细节,你作为滴滴的普通用户,你什么感受?
评论员戴雨辰:整个滴滴公司的态度让我们愤怒,为什么对于真实报案人的线索不予采纳,而对这个司机却那么的信任?
 
主持人:你怎么评价这个过程中滴滴客服的做法以及滴滴平台设置的这些程序?
张与律师:从网络上的截图我们可以看到,滴滴客服的上报机制非常冗长,而且距离前一个恶性事件过去三个月,可以看到滴滴平台对乘客的生命权、健康权引起足够的重视。当中还有一个细节,客服人员联系了司机,在警方介入的情况下,从警方的侦查权来说,应该由警方来处理,滴滴客服的做法有欠妥当。
 
主持人:现在网络上也有人认为警方的做法有些不到位,你怎么看?警方可以强制要求滴滴方提供车辆及嫌疑人相关信息吗?
张与律师:从现有的证据来分析,警方强调他们表明了身份,但我们看不到他们如何展露自己的身份。我个人认为,如果他们在首次介入的时候就能够提供自己的证照表明身份,这样好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些要求,警方可以强制要求滴滴方提供车辆及嫌疑人相关信息。
 
主持人:这本来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惨案。就在命案发生的头一天,温州乐清一位姓林的女士正好乘坐了嫌疑人的顺风车并受到了嫌疑人的侵扰,林女士机智逃脱了,随后她向滴滴平台投诉司机,举报犯罪行为,要求平台封了他的号,但是滴滴平台没有处理,嫌疑人仍然能有顺利接单,第二天,命案发生了。您觉得滴滴公司暴露出了哪些问题?
评论员戴雨辰:投诉的事情在案发后才被滴滴公司重视,也就是说,它的信息自下而上的传达机制。另外,它没有黑名单机制,它的处理机制时间过长。
 
主持人:在命案头一天,接到投诉的时候,客服最应该做的是什么?你觉得滴滴平台应该怎么做,既合法维护了客户权益,又能避免案件发生?
张与律师:首先我们要暂停司机的接单行为。如果这个人出现类似情况应该紧急处理,我认为这是非常恶性的事件。现在福建已经出台了搭乘车自主备案的文件,乘客发现可疑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至于他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如何侦查认定,不是普通公民应该考虑的。
 
主持人:你怎么看滴滴的道歉声明,能感受到滴滴的诚意吗?
评论员戴雨辰:对比三个月前空姐遇害事件滴滴公司的声明可以发现,这两份声明中行文措辞甚至语句的排列都很类似,可以推断滴滴公司只是把“整改”挂在嘴边,并没有实质性的措施。
 
主持人:道歉声明里,有一句话“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都将给予受害人3倍的补偿”,引起了网友们极大的反感,有网友说这就是资本的傲慢,是花钱买命。你怎么看?
张与律师:并不是说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可以用金钱交换,滴滴的这一份道歉声明的角度,是非常不理智的反应。
 
主持人:两年前的女教师遇害案,滴滴公司通报称,涉案司机在平台上的注册信息均为真实信息,但涉案车辆的牌照系司机临时伪造。三个月前的空姐遇害案,滴滴声明: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这次的命案,案发车牌为钟某线下临时伪造。按滴滴公布的信息,顺风车服务已经进行了整改,为什么整改之后还是如此糟糕?
评论员戴雨辰:滴滴公司整改,整改方向走偏,太过于注重技术,但没有从根本的态度和质量上把关。
张与律师:顺风车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因为网约车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但是顺风车不需要,处在一个的平台上,但是却没有受到同样的管制。
 
主持人:“我们约会吧 顺风车就该这么玩”、“不怕贴标签 就怕你不约”——这是顺风车的广告。在司机对乘客的默认评价里,有很多涉及外貌身材的软色情评价。在各种滴滴司机微信群里,猎艳、性骚扰女乘客的话题比比皆是。甚至在命案发生之后,还有部分微信群部分司机以极其恶俗的语言侮辱死者。看到这些信息,作为女性,你是什么感受?你能理解这种产品文化吗?
张与律师:滴滴广告的导向本身有问题,它强行把交友和搭车服务捏合在一起,这是不合适的。这是两码事。
评论员戴雨辰:滴滴的社交属性大于出行属性。
 
主持人:顺风车服务下线,高管免职、滴滴公司赔钱,是不是事情就完了?滴滴就不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了吗?就算顺风车服务下线,滴滴平台的其他服务,快车、专车会不会有同样的隐患?
张与律师:滴滴平台虽然是提供一种居间服务,也应对司机进行一个审查。它没有承担审查义务,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这个案件当中,平台与警方之间没有实现信息互通有无。这种信息隔阂将导致隐患一直存在。
 
主持人:滴滴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行业垄断,没有一家公司可以与其竞争。它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这样的现象正常吗?发生再多的恶性事件,需要的时候,你还是得用滴滴,滴滴还是该赚钱赚钱、该上市上市,是不是就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
张与律师:滴滴先后与快滴、优步合并,最后一次交易当中,涉嫌垄断。但审查迟迟没有结果。滴滴最后一次交易,涉及三方面,一个是市场占有率过大,一个是涉及中资和外资的交易,另一个出行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这在反垄断法中有相关规定。
这一次恶性事件可能会推动滴滴反垄断行为的认定,一旦认定为是垄断,触犯国家相关法律,那么会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能还会涉及相应罚款。
 
(来源:20180827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