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该咋办?

1053 2021-08-06 10:07

摘要:身份证件是证明自己是自己,并且办理许多重要事件的通行证,可以说是个人最重要的证件了。如果不幸丢失,就会存在非常大的安...
身份证被冒用,该咋办?
 
身份证件是证明自己是自己,并且办理许多重要事件的通行证,可以说是个人最重要的证件了。如果不幸丢失,就会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近期,老家在曲靖宣威的赵女士和弥勒的胡师傅最近就遇上了烦心事。在身份证丢失以后,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多出了一家公司。眼看自己的贫困户资格将被取消,赵女士和胡师傅四处奔波寻找真相。
如何避免身份被冒用?监管的漏洞在哪里?受害人怎么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杨崇玲律师与评论员钟丹立做客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一起聊聊“被冒用的身份”。
 
身份证丢失,名下莫名多了家公司?
 
事情要从2017年6月下旬说起,家在宣威的赵女士被当地列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是到了12月,当地扶贫部门在对赵女士的信息进行录入审查时,意外发现赵女士名下有一家注册资金300万的公司。扶贫部门要求赵女士赶紧做出解释说明,否则将取消她的贫困户资格。
无独有偶,这几天,来自红河弥勒市的杜师傅也遇到了和赵女士相同的事情。因为家庭困难,他家在去年申请了当地的精准扶贫项目,但就在资格审查的时候,乡镇发现在杜师傅的名下竟然有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建筑公司。
杜师傅:“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当时我还不相信。然后我就向工商局和派出所反应这个情况。我去查了一下,是一百万的注册资金的注册。”
 
身份证为什么会被冒用呢?
 
赵女士的回忆,2015年10月,来昆务工的赵女士在乘车途中,装有的现金和身份证的钱包不慎被盗,同年12月,她到公安机关重新补办了身份证。
赵女士:“我就想到我遗失的身份证可能被人偷去冒用注册了这个公司,我就来工商局这里查。他们就让我去调注册公司档案,然后看到全部是签我的名字,但是我不认可啊!”
杜师傅回忆,2014年他在昆明打零工,一天傍晚,他在昆明官房广场丢失了钱包,当时钱包里还放有身份证和几张合同单据。杜师傅说自己当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很快补办了身份证。
根据昆明市工商红盾app手机软件显示,杜师傅身份证名下注册的这家公司名为云南东顺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注册日期是在杜师傅补办身份证的第二年,为2015年10月13号。
 
被冒用的公司还在经营吗?
 
那么冒用赵女士和胡师傅身份注册的都是什么公司?现在还在经营吗?
记者来到这家名为"昆明飒琮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所在地。按照这家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位置信息,记者找到了官渡区关兴路万兴花园二期庚栋412室,可是从挂出的门牌及公司名称显示,这里并不是"昆明飒琮贸易有限公司"。
记者:“您知道这家‘飒琮贸易有限公司’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吗?”
相关工作人员:“不知道。”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搬来的?”
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去年搬过来的,我们在这里是租他们的房子,后来听说那个老板是拖欠别人的债务,房子就被收回来了。具体的细节我们也不清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什么能够审核通过?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科长陈俊泉告诉记者,赵女士所反映的问题他们已经受理,进入立案调查阶段。
陈俊泉解释说,随着营商环境的开放,市场主体的申请门槛降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主要实行形式审查。
杜师傅说自己做了身份证挂失,那为什么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时查询不到呢?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时,并不需要公司的法人代表出面现场核实,而是只需要出示法人的身份证原件便可办理登记,所以哪怕当时杜师傅不在场,也可以办理。
此外,工作人员承认,目前工商部门对于身份证原件的真实性核实,还是存在很大难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员杨荐中:“的确存在政府部门信息督导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工商局并不具备身份证件的及时有效的信息比对能力,因为这个人身份有效信息的存储和管理是在其它行政主管部门。”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科长陈俊泉说,虽然《行政许可法》中明确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可以启动纠错程序,但《公司法》中并没有具体的处理细则。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这家"昆明飒琮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取证,在此期间他们向赵女士出示了一个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明,如果事实调查清楚,他们也会向赵女士做出说明。
 
 
访谈
 
主持人:你或者你身边的人遇到过身份证遗失的情况吗?身份证的有效性是否能够检验得出来?会不会像电话卡一样,只要补办了,原来的就失效了?
评论员钟丹立:之前我看到很多新闻,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全国各地,更离谱的是,很多人是通过征信信息才查到的。那么会不会对个人办理贷款、跟人征信产生影响。
 
主持人:有什么办法可以防止身份被冒用?
杨崇玲律师:被冒用者去找到派出所,通常会被告知去工商局撤销或者法院起诉,但这两种方式对大家来说耗时太长。行政机关应该启动纠错程序,工商管理在企业报送材料里可以查看人员基本信息,通过比对和信息共享,就可以从源头堵住信息被冒用的关口。
 
主持人:为什么可以用旧身份证证办理相关业务?是办理业务的哪个环节出了漏洞吗?
评论员钟丹立:身份证遗失很多人都遇到过,以前很多人会去登记作废,但现在是直接“补办”,就默认以前的身份证卡刷不出来了。然而,很多时候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并不用刷卡,所以这个还是有隐患的。
杨崇玲律师:公安部门更多涉及的是对公民信息进行管理的职责,在行政管理部门,只能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避免百姓权益受损。
 
主持人:既然有那么多的案例,有人会利用工商部门的这种审查制度来做违法的事情,那为何工商部门不及时的堵住漏洞呢?难度在哪里?
杨崇玲律师:存在的难度是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时存在的偏差。《公司法》、《公司管理条例》更多的是执法时的程序。不能局限于《公司法》、《公司管理条例》,更多的要看到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担负的责任。
 
主持人:什么是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杨崇玲律师:公司设立的登记者委托了某个人作为代理人,就把公司登记需要的一些资料报给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那么就受理了。
 
主持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具备身份证件的及时有效的信息比对能力,问题出在哪里?你认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其它哪些部门合作吗?
杨崇玲律师:“形式审查,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设立的登记者,例如出资者,委托某人作为代理人,把公司登记所需的材料报给工商部门的管理人员,材料符合规定,工商部门作出受理。形式审查所带来的弊端很多,需要做一些变化,从形式往实质方向走。”
评论员钟丹立:“开放了营商环境,是减少了手续,从大面去看,过度简政放权必定有一些漏洞,让人钻空子。我的疑问就是,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堵住这样的漏洞。我想,是否能本人不到场,但可以在后台核实,例如视频电话等等,这样可以核实身份、规避审查风险也可以保留证据。这亦是各个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身份证的制定、核实,都在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没有权利调取有关信息。这是各个行政部门之间一个壁垒的体现。”
 
主持人:怎样更好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不为别人的违法行为埋单?
钟丹立评论员:“我个人觉得形式审查与纠错程序是不对等的。这样的纠错程序,让受害人给违法者埋单,这是令人憋屈的。被套用身份证的有的人是贫困户,如果让他们去注销不属于自己的公司或向违法者提起诉讼,这是不切实际的,成本太高。”
杨崇玲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是有权限和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的。我更多地理解为,行政执法部门有没有去重视、找到解决办法。《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主动地做事情。要变通,不要一成不变地倚赖《行政许可法》《公司法》。要去解决《行政许可法》中疏漏的地方。要积极行政,勿要被动处理。”
 
类似案例链接
 
其实,不仅仅是盗用身份证去开公司,还有盗用身份证去银行开户,办理银行卡的事情也屡屡发生,为了保证银行卡信息的真实性,今年的3月21号,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相关通知,决定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对身份进行识别,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银行业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了,也希望更多的部门能够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进入到这个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