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罚款能够解决问题吗?

681 2021-08-06 10:07

摘要: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并督促单位、个人按照标准进行投放,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


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并督促单位、个人按照标准进行投放,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市民意见,同时将于4月27日对《管理办法》进行听证。
《管理办法》显示,未来昆明市拟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并且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进行分类。该《管理办法》将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辖区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实施强力监管。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这个新规要如何执行?其他国家怎么做的?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方丽君律师、昆明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的会长张峰屹做客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栏目演播室,一起聊聊垃圾分类。

新闻回顾
分类
  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
  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管理办法》拟规定将昆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且为每类垃圾投放标准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在接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按照规定重新分拣;收集、运输单位不重新分拣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对于公共机构以及企业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管理
  物管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劝告、制止
  在以往各城市的垃圾分类实践中,因为疏于管理,不少人不遵守相应规定,成为垃圾分类难以推广的原因之一。此次《管理办法》也对管理部分设立了管理责任人制度。
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收集点或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
为了更好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以招募督导员、志愿者或者委托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 同时,拟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

访谈

主持人:我们国家有没有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方丽君律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对垃圾分类进行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明确,也没有具体落实到监督、管理、执行层面,以及垃圾分类的细化规则。

主持人:垃圾分类重要吗?
昆明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 张峰屹:随着人口的增加,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全世界的问题。全中国有300多个城市被垃圾所包围。我们看到垃圾山,感觉像一个定时炸弹,它每天会产生沼气,每天会有渗透液。垃圾分类主要是三化处理:简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东西可以循环利用。

主持人:这个《办法》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方丽君律师:《办法》还未正式实施或出台之前,只是处在一个试行阶段,那么它的强制性和效力也有一定限制,它的规定可能是作为一个指导性的标准。

主持人:垃圾分类难在哪儿?
昆明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 张峰屹:垃圾分类关键在体系的建立。在昆明我们能够看到四种颜色的垃圾桶,但我们没有看到四种颜色的回收车辆和四种颜色工装的工作人员,这是最大的遗憾。如果当这些体系都形成,如果看到黄色工装工作人员,那他就知道,就是要对应餐厨垃圾。

主持人:有没有办法能够减少这些难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方丽君律师:我个人认为,这些难处是能够解决的。立法层面,我们国家没有一个细致的规定,从立法层面来规定垃圾分类的标准、投放、处理、流程以及相关的监管机制。意识层面,宣传到位的话处理垃圾可能更简单。再次,是处理层面建立固定的投放点,最终就是垃圾的处理和监管。

主持人:为什么昆明一直无法实施垃圾分类?
昆明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 张峰屹:一个是体系的建立,一个是宣传教育不够。建议社区引导式地去进行。

主持人:罚款这种形式可不可以解决问题?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方丽君律师:罚款是一种处罚形式。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罚”来倒推,强制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不是一种最优的选择。我觉得奖励机制可能是一个更优的选择。

主持人:那么,国外的做法有哪些是可以借鉴的?
昆明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 张峰屹:国外形成一种“袋收费”,不像昆明是“水收费”,与水费一起收。国外这种收费是比较合理,但如果你这样收费,很多人是不一定接受的。

主持人:针对垃圾分类,在法律法规方面有哪些需要完善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方丽君律师:从垃圾分类的前端、处理流程、适应本土环境的设置,新出台的办法对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志愿者的加入,做得非常好,但是实施下来,需要长期的实践。要想做好垃圾分类,一是宣传,二是学校、社区的教育引导,三是相关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