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胜诉却拿不回罚款怎么办?

768 2021-08-06 10:07

摘要: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羿分析,该案有一定特殊性,法院判决交通运输局撤销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因为程序违法。起诉时谭女士并...
【案例】2016年5月,昆明市民谭女士开着自家轿车,接了一单滴滴快车的活,收到24块3毛的车费。随后被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稽查人员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谭女士交了罚款,领回了被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暂扣的轿车。5月30号,谭女士委托律师,起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同年6月2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对谭女士做出的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明显违法。
    一审判决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不服,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撤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准许上诉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撤回上诉。撤回上诉,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生效,谭女士可以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返还2万元罚款,但是,谭女士却遭到了拒绝。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给出的解释是:谭女士的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判定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
    【专家释法】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羿分析,该案有一定特殊性,法院判决交通运输局撤销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因为程序违法。起诉时谭女士并没有一并要求返还罚金2万元,法院也没有示明,所以导致她只是拿到一个撤销行政行为的判决确认书。那么,谭女士真的没有办法拿回2万元罚款?并不是,依据最高院对行政赔偿的规定,行政行为确实违法,然后行政机关又决定不赔偿,或赔偿金额有问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