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宠物狗寄养后染病死 行业规范缺失索赔难

737 2021-08-06 10:07

摘要:陈先生的爱犬送到宠物店寄养,等他接回时,狗狗患上了“绝症”;汪女士的宠物狗送到宠物诊所寄养,领回时,也患上了“绝症”...
陈先生的爱犬送到宠物店寄养,等他接回时,狗狗患上了“绝症”;汪女士的宠物狗送到宠物诊所寄养,领回时,也患上了“绝症”;武女士从宠物寄养店买回一只小狗,才养了4天,小狗不幸因“绝症”死亡。近日,本报热线接连接到市民类似的反映。近年来,伴随寄养宠物业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市民在忙不过来时,选择把小东西送去照管。但值得关注的是,宠物在寄养期间染病甚至死亡,该由谁负责赔偿?
据了解,目前昆明城区登记在册的宠物犬就多达4.6万只,与宠物有关的经营机构登记的有908家。从宠物市场买卖、寄养、宠物医院,再到宠物培训机构的兴起,已形成一个产业链,但宠物买卖和寄养等环节一旦发生纠纷,却属于“三不管”的地带,市民表示维权艰难。
市民
爱犬送去寄养
不料患上“绝症”
陈先生家养了一只金毛犬,一岁大。今年5月27日,陈先生的母亲将狗狗送到了民航路附近的一家宠物店寄养了一个月左右,6月底,陈先生领回金毛时,发现有异常。经医生检查,金毛患上了犬瘟热和细小病,这两种病对于狗狗来说,是绝症,死亡率很高。陈先生赶紧将狗狗送到附近的宠物诊所治疗,目前还处于病危中。陈先生说,金毛送去寄养时活蹦乱跳,没有发热;领回时却患上了绝症。他认为,金毛是在宠物店寄养时染上病的,宠物店应为狗狗的医药及他们导致的损失埋单。但他们找到宠物店,对方却不认为自己该负责任。
今年6月24日,刚毕业的大学生武女士从昌源中路一宠物之家,花900元买回一只泰迪犬。才养了4天,狗狗就因细小病死亡。她认为宠物店在她购买时,没有将狗的病情告诉她,存在欺骗行为。6月29日晚,她找到宠物店讨说法时,双方发生了冲突。经民警调解,最终宠物店一方赔偿了她400元。武女士说,她感觉维权太难了。如果要选择走司法程序,还要花钱找鉴定机构,鉴定狗狗确实是在购买之前就染上疾病的,但要鉴定出这样的结果也很难。而且,一场官司打下来,包括律师费等开销也得上万元。
店家
疾病有潜伏期
何时染病难确定
“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嘛!”店主表示,武女士是在网上与泰迪的主人联系好后,来他这里领狗的。当被询问到卖给武女士的这只狗是否打过疫苗时,其表示这是狗主人的事情,他不知情,他只是帮助寄卖。
在陈先生家金毛寄养的宠物店,店主刘先生说,狗的疾病都有潜伏期,每一种病情的潜伏期都不一样。比如犬瘟热,它的潜伏期就要按年来计算。在接收寄养的宠物前,他们也很难准确判断是否患有疾病。他坦言,狗狗的发病是不可控的,有些狗狗本身就携带着病毒。他们接收后,预防疾病的方式主要通过消毒,对关狗狗的笼子早晚清扫两次,早晚遛狗两次。目前也不好肯定狗狗究竟是在哪个环节染病的,也不排除狗狗在寄养前就携带了病毒,只不过是在寄养后发病了。
刘先生的宠物店开了4年了,这是遇到的第三件麻烦,第一次是狗狗感冒了,用免收寄养费来解决。第二次是没有签订寄养协议,狗狗丢了。第三次是陈先生这次。刘先生表示,希望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
工商
暂无相关法规
只能组织调解
记者从12315工商投诉热线了解到,他们尚未接到有关狗狗寄养或买卖纠纷方面的投诉。同时,记者还从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即便接到这方面的投诉,目前在这类纠纷问题的处理上,也找不到相关的法规。对于他们而言,这类纠纷中,狗狗究竟是在寄养期间染病,还是在寄养之前就已携带病毒,这需要由专业鉴定机构来鉴定。工商人员在现场处理时,无法判定谁的责任,也只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律师
诉讼举证艰难
建议立法规范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律师说,市民维权,即便选择诉讼,也很难认定狗狗是在购买之前染上疾病,而且,卖方和买方的责任划分也很难界定,这样一来,诉讼中,举证可谓举步维艰。
孙文杰坦言,就算双方之间签订了寄养或买卖合同,不过,协议中,寄养店家都会尽量用一些霸王条款来规避自己的责任。同时,诉讼的成本远远高于狗狗本身的价值。
从宠物买卖、寄养、宠物医院,再到宠物培训机构的兴起,目前,这个行业已经形成了产业链。但对于家养的宠物,其健康条件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在市场上交易,以及宠物寄养后产生纠纷又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却找不到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
孙文杰说,能否在宠物行业进行立法,规范这个市场。同时,他还建议,成立宠物行业的“消费者协会”,由协会来统一管理、规范这个行业,一旦发生纠纷后,也可以由协会出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