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帮喝酒朋友代驾 出车祸被判赔40多万

825 2021-08-06 10:07

摘要:酒后请朋友代驾没想到发生交通事故,重伤的车主将朋友王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法院判决,王某虽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属于义...
(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酒后请朋友代驾没想到发生交通事故,重伤的车主将朋友王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法院判决,王某虽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属于义务帮忙,应减轻赔偿责任,赔偿车主等43万元。可这笔费用拖了6年,王某还是分文未赔。昨日,盘龙法院执行局上门强制执行。
  2009年3月6日晚上,高先生和朋友在大理祥云一家饭馆小聚。饭局结束后,喝多了的高先生请同行的朋友王某帮忙代驾回昆明。
  当晚8点左右,车辆行驶至楚大高速某处时,因王某操作不当,车辆翻至路外农田里,两人都受了重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高先生不承担责任。由于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他将王某告上了祥云县法院。
  2011年5月,祥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先生系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其饮酒后将车辆交由王某驾驶,王某属无偿帮工。王某在驾车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王某虽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高先生属于被帮工人,根据公平原则,应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王某承担主要责任,高先生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高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等43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分文未还。高先生向祥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祥云法院将此案全案委托至盘龙区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喊冤 自称义务帮忙不该赔偿
  执行法官介绍,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与妻子沈某共有的一套房屋,并于2013年张贴了腾房公告。“腾房公告到期后,王某还是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按公告腾房,法院只好强制腾房。” 妻子曾以共有财产提出异议被驳回
  强制腾房时,沈某以该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而该案赔偿款项为王某个人债务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停止执行并解除查封。2016年12月,盘龙区法院受理沈某执行异议。今年4月20日,法院驳回沈某的诉讼请求。
  由于盘龙区法院多次通知王某夫妇腾房,但他们依然没有要搬离的意思。昨日上午10点许,盘龙区法院执行局10多名执行人员来到紫云花园小区王某家楼下,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原因,执行法官还请来了医护人员。
  “今年4月,法院已经驳回你们的执行异议,现已半年你们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自行腾房,我们只能强制腾房。”执行法官说明来意,要求王某夫妻立即收拾东西腾空房屋。
  “我们太冤了,当时是朋友喝醉了,我帮忙代驾,没想到就发生交通事故了。我是义务帮工,我也受伤了,车主的医疗费不应该我赔。”王某还是坚称不该自己赔偿。“我们现在没钱,也没有去处,能不能再缓一段时间?”
  “我们已经帮你们在附近租赁了一套房子,可以暂时先搬到那里。”做了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王某夫妻渐渐平复情绪,配合法官收拾重要物品。家里搜出管制刀具疑似仿真枪
  腾房过程中,执行人员陆续从王某家中搜出多把刀具,有三把属管制刀具,其中一把长刀藏在卧室枕头下。卧室床下的抽屉里,执行人员还搜出了一把疑似仿真枪。对于刀具和仿真枪,王某称,因为家里被盗好几次,刀和枪是用来防身的。王某妻子则称,仿真枪是儿子朋友的。
  随后,搬家公司将王某家里的家具、物品搬上车。执行法官表示,下一步将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以拍卖款清偿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搜出的管制刀具和疑似仿真枪将由法院暂时没收,待下一步处理。
   市民观点 帮朋友请专业代驾更靠谱
  饭局、酒局结束后,为了安全起见,不少车主都会找代驾。可万一开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对于这一情况,市民怎么看,又愿不愿意帮朋友代驾?
  “我是新手,也知道自己技术不好,肯定不敢帮别人代驾。而且我认为,自己是处于好心帮朋友代驾,但万一出了交通事故,别说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自己也负担不起,所以干脆不代驾。”市民汪女士说。
  市民方女士则认为,是否会帮朋友代驾,主要看双方的关系,如果是亲朋好友确实开不了车又需要帮助还是愿意帮忙的,只是开车的时候要尽量小心。万一在自己驾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该承担的责任还是会承担。
  “我不会开车,但常常会坐朋友的车,以后有驾照,可能也会考虑在朋友有需要的时候帮忙代驾。”谢先生说,如果真出了事故,对于责任问题也希望能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真上了法庭,会影响朋友间的关系”。
  “即使会开车的人,对于不熟悉的车,也需要适应,尤其是晚上会比较危险。所以我觉得,如果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也开过对方的车,这种情况下可以帮忙代驾。但如果是一般朋友,对对方的车也不熟悉,还不如帮对方请个代驾。”伏女士认为,相比起朋友代驾,找专业代驾更靠谱,即便出了事故,双方的权责也比较清晰。
   律师说法 无偿代驾 代驾有重大过失也要担责
  对于代驾出事,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杨志芬律师表示,代驾分无偿代驾和有偿代驾,根据出事的情形不同,赔偿的责任也不同。
  杨志芬律师分析,无偿代驾是指不涉及报酬的代驾行为,通常是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无偿帮忙代驾。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不仅如此,事故造成代驾受伤的,车主还应当赔偿代驾。
  杨志芬律师建议,车主酒后需要代驾服务时,一定要了解代驾人是否有驾驶证、是否饮酒等,不能将车辆交与没有驾驶资质的人。同时,尽量选择正规代驾公司,签订代驾合同,要保留好代驾协议、通话记录、打款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