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七旬老人想一夜暴富 充当假币交易中...

794 2021-08-06 10:07

摘要:记者29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华山东路派出所获悉,日前,派出所联合市局经侦支队、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贩卖假外币案件...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29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华山东路派出所获悉,日前,派出所联合市局经侦支队、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贩卖假外币案件,查获面值150万元的假美钞,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令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该案的中间人居然是一名年逾七旬的老汉。据悉,该案为五华警方历年来破获的面值最大假外币案。
    今年9月份,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虹山新村附近有人在兜售假币。得知消息后,民警便随即寻线追踪,经过近两个月的追查,民警发现,四川籍男子朱某某与云南籍男子李某正在四处联络买家,而有线索表明他们手中持有的似乎是同一批假美钞。
    11月12日上午,民警发现朱某某与李某提着一个红色提包出现在五华区虹山东路安全新村附近,与一名老人有接触,民警研判,两人很有可能要与买家接头交易,眼看收网时机已经成熟,民警便尾随三人进入安全新村一单元楼内,在该单元楼一住所内将三人抓获,当场查获疑似假美元面值150万元,据当日人民币汇率兑换折合人民币共计995.985万元。清点时,一万元一捆的假美钞足足放满了两张桌子。
    经审讯,朱某某(42岁,四川会东县人)与李某(云南兰坪县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那名老汉名叫俞某某(71岁,云南泸西县人),其供述,他是朱李二人与真正买家的中间人。

    三人供述,朱某某与李某是今年8月份在昆明打麻将时结识卖家林某,林某称自己有一批面额150万元的高仿美钞欲出手,他给两人的底价为53.5万元,两人可随意加价出售,卖得多余的钱,二人可自己赚取。朱李二人心动,便答应林某替其寻找买家卖个好价钱。
    之后朱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门路很广”的俞某某,俞某某与二人接洽后声称已经联系好一名缅甸籍男子以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这批假美钞,但他要收取35万元的“中介费”。朱李二人一听,心想底价53.5万元的假钞能卖300万,除去底价和中介费一人还能分100余万,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便与俞某某约定11月12日在俞某某租住的家中与买家交易。结果买家没有等来,却等来的警察。
    “我今年都71岁了,现在犯了这样的事,我这辈子估计就这么交待了”被抓获后,俞某某十分懊悔。其交代他平日里就在菊花村与一些同龄老人闲聊,因为自己对货币很感兴趣,因此会聊到一些假币买卖的话题,而他也认识些缅甸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某某,余某某便想着能发一笔横财。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出售假币罪,已被五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深审,犯罪嫌疑人林某及买家缅甸籍男子警方正在加紧追捕中。
    说法:
    针对该案,记者采访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久华,杨久华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不管是出售、购买还是运输假币行为,只要数额达到追诉标准,都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杨久华还称,警方破获的这起售卖假美元案件,查获高仿假美元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000万元,显然已经达到了追诉标准且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如果能够查明涉案的3名嫌疑人都实施了出售假币的行为,那么他们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至于年过七旬的老者,我国刑法十七条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此人年龄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则有可能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对于缅甸购买假币一方,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能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将以购买假币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