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期凌云刑辩漫谈会 | “从个案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766 2022-07-13 10:06

 

2022年7月7日下午,第53期凌云刑辩漫谈会如约而至。本期刑辩漫谈会由刑事业务中心五部杨举律师带来题为《从个案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分享。

 

依托主题,杨举律师以检索获得的既往判例作为题引,从一起发生在官渡区的“非法捕捞小龙虾入罪案”作为分享开篇。结合判例反馈的信息,杨举律师指出,单从罪名上看,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貌似离大家很远,但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发,该行为却在周遭生活中很容易触及入罪红线。

随即,杨举律师以直观解构的方法、以罪名拆解的方式,分别概述了“水产品”“捕捞”的法律定义,详述了“非法捕捞”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并对“禁渔期”、“禁渔区”、“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了列举式分享;对此,杨举律师强调,其中要重点关注复合情形,即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捞的行为,即使未有渔获,同样面临入罪可能。此外,杨举律师提醒,长江禁渔制度已全面铺开,由此伴随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深入及制度保障先行,越来越多的天然水域都被列入了保护名录并实施禁捕,要时刻关注动态变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负担。

与此同时,针对判例提到的“生态补偿金”,杨举律师结合赔偿范围、法律渊源、认定方法等方面,对现行“生态修复赔偿”制度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提出应重点关注此类案件中的第三方意见,并针对该第三方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进行有效答辩。

 

在漫谈会的尾声,杨举律师针对该类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辩点与全场讨论,并提出个别大胆的辩护观点与与会同仁交流,同时不忘提醒大家做好相关的普法工作。

 

第53期刑辩漫谈会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撰稿 | 凌云刑委会     编辑 | 师迪      一审 | 凌云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