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华遇刺,“精神病人”行凶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720 2021-08-06 10:07

摘要:2019年5月,著名香港影星任达华先生因参演《破冰行动》中的警方线人“良叔”,再次被广大观众所熟知。2019年7月2...

“精神病人”行凶   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19年5月,著名香港影星任达华先生因参演《破冰行动》中的警方线人“良叔”,再次被广大观众所熟知。2019年7月20日,任达华在广东省中山市参加某家具品牌商业活动时遇刺,一时引爆社会舆论。据中山警方通报,行凶男子承认持刀故意伤害任达华,经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精神检查和初步医学诊断,陈某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此类事件并非首次见诸报道。2018年6月28日,上海市徐汇区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男子(即黄一川)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到场处置并当场抓获该男子,受伤4名伤者被迅速送医救治。最终,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及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

该类事件的频发让人痛心,同时也引申出两个法律问题:

①精神病人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②如何合法应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人身攻击?


精神病人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安全
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首先,自然人根据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可划分为三类,分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故,在精神病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后,首先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在确认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条文所述,我国现行刑法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承担同民事责任一样进行区分对待,即按照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限制负刑事责任进行划分。

故,在精神病人触犯刑法、涉嫌犯罪时免予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
②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③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
只有同时满足前述三项条件的精神病犯罪人员才免予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否则,仍应承担对应或从轻、减轻的刑事责任。

如何合法应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人身攻击


首先,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未患精神疾病的健康人,当其对我们实施攻击并严重危及我们人身安全时,大家均可依法采取适当的防卫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实施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故,在精神病人对我们人身实施攻击,严重侵害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若该施暴人员属于依法判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其又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的,可由人民法院决定对该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结语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10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达1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达到1600余万。精神类疾病已成为普遍存在的一种病症。虽然精神疾病患者并非都具备强烈的攻击性,但其隐藏的危险性值得国家及民众予以重视。毕竟,刑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保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才是最终目的。】

因此,需要民众根据各自身份特征予以防范。

首先,作为患者,在医院确诊患病时应当积极配合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其次,作为监护人,应当尽职履行监护责任,避免被监护人实施危害他人的行为。
最后,作为民众,应当保持警惕,在面对他人实施不法侵害特别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要勇于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2019年5月23日,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