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特大海产品走私案近日开庭

1014 2021-08-06 10:07

摘要:近日,“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之特大海产品走私案开庭。庭上,我所两名律师为被告人徐某作无罪辩护。近日,“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之特大海产品走私案开庭。庭上,我所两名律师为被告人徐某作无罪辩护。


据法制网消息,江门海关2017年9月12日通报,该关破获一起特大海产品走私案,案值约8亿元人民币,一举摧毁一个集购、运、储、销为一体的走私犯罪团伙。该案是“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以来,该关查获案值最大的走私案。
据了解,2016年11月,江门海关缉私局接到有人走私海产品的举报 。通过前期情报经营,顺藤摸瓜,一个以香港人徐某为首的大型走私团伙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1月至案发,该团伙梁某、董某、陈某等国内货主,在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国家零散采购的鱼翅、鱼肚、海参、鲍鱼等货物,在香港货场进行集中整理,更换原产地包装,经海路运至越南,再通过云南中越边境口岸,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申报进境。在国内通过火车、汽车运输至广州、茂名等地进行集散发货。
2017年9月10日,江门海关缉私局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分成4个行动组,出动警力140人,在广东江门、广州、茂名及云南四地同时采取抓捕行动,行动中共抓获涉案嫌犯35人,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口的鱼翅、海参、鱼肚等海产品约50吨,扣押电脑主机、账册等涉案证据材料一批。

该案案值约8亿人民币。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指派耿国平、赵庆平律师担任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徐某、邓某某涉嫌走私犯罪,其利用云南的边民互市的政策,将货物分散交由边民报关通关,商检检验检疫,在缴纳检验检疫费和县工信局边民货物放行通行费后凭边民货物放行证通关将货物运至境内,进而获利。
辩护人认为,这一事实是否符合认定走私犯罪构成要件存在争议。本案于6月10日至13日开庭审理,由于本案在法庭调查中控辩双方对指控的走私货物数额、金额、偷逃税金额等争议较大,法院根据公诉方的申请休庭,退回后重新审计鉴定后再行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