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届“凌云杯”背后:塑造品牌,培养少年辩手

926 2021-08-06 10:07

摘要:12月1日

由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和共青团西南林业大学委员会主办的

起梦西林,少年壮志当凌云
12月1日
由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和共青团西南林业大学委员会主办的
西南林业大学第十四届
“凌云杯”
辩论赛决赛开幕

校企联合,打造品牌活动
       多年来,作为西南林业大学的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凌云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林业大学长期开展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深入合作与交流。自2004年起,为营造校园思辨氛围,有针对性地培养法律人才,我所与西南林业大学携手打造了“凌云杯“辩论赛。
依托校方强大的组织策划能力,凌云律师事务所选派专业评委指导点评,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凌云杯”辩论赛已发展成为西南林业大学的校园品牌活动,成为众多学院争相参与的传统赛事。
       每年十月,很多学院都专门组织辩论队,选拔选手参与训练,积极备赛。参与辩论赛的学生不仅获得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更在为期一个月的赛程中,锻炼了自己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能力。

十四年初心不改 培育少年辩手
       辩论赛的核心词汇就为一个“辩”字,也正如这个辩,中间一个“言”,两边各自一个“辛”,要求双方辩手根据论点各自提出依据,最为考验双方辩手的反应能力、思辨能力和综合素养。
专业赛制与专业评委的配合,相得益彰。每年秋天,为期一个月的辩论赛举办,从初赛、复赛、半决赛到决赛,从辩题的选取、评委的选派到嘉宾的点评指导,凌云律师都深度参与整个赛事。每年决赛,西南林业大学法学副教授、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律师也总是亲临现场指导、点评,既让辩手们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又在比赛实战中真正实现了教学相长。
      十四年来,随着赛制不断完善,参与代表队逐年壮大,“凌云杯”辩论赛已打造成为规模大、规格高、覆盖面广的校园品牌活动,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校园辩手。
第十四届决赛

第一场
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VS 土木工程学院
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丁克是有责任的表现)
土木工程学院(丁克是没有责任的表现)

第二场
设计学院 VS 经济管理学院
设计学院(红包能代替礼物)
经济管理学院(红包不能代替礼物)

冠军:经济管理学院
亚军:设计学院
季军: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优秀奖:土木工程学院
优秀组织奖:研究生学院、文法学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最佳辩手:武晓洋(经济管理学院)、向粤娟(设计学院)

       李春光律师作精彩点评,阐明双方都有立论的空间,辩题相对公平。李春光个律师对辩题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双方对辩题的定义、标准以及论证过程分别评判,点其精华,评其不足。
历届比赛回顾
2004年   第一届“凌云杯”辩论赛成功举办
2011.11  第七届”凌云杯“辩论赛,决赛辩题为“郭美美事件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电视节目应不应该限娱”
2009年   第五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4.11  第十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5.11  第十一届:决赛辩题为“高薪能否养廉”、“社会公德靠自律还是他律”
2016.10  第十二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7.11  第十三届:决赛辩题为“美是客观的/美是主观的”、“路遇乞丐该不该帮助”
2018.11  第十四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8第十四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7 第十三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6 第十二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5第十一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4 第十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3 第九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2 第八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1 第七届”凌云杯“辩论赛
2010 第六届“凌云杯”辩论赛
2009 第五届“凌云杯”辩论赛
2004 首届“凌云杯”辩论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