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半停车位非法设立,该由谁来管
922 2021-08-06 10:07
摘要:在昆明开车经常有这种情况,上路就堵,到了目的地找个停车位也是艰难。车停下来后不管谁只要穿个彩色马甲,挎个包就能上来让...
在昆明开车经常有这种情况,上路就堵,到了目的地找个停车位也是艰难。车停下来后不管谁只要穿个彩色马甲,挎个包就能上来让你交停车费,还不一定能把你的车看好。
说到私划停车位、违规停车位,可能很多人没感觉。其实你停的很多停车位都是“假停车位”,交的很多停车费都是冤枉钱。那么,这些私划停车位在法律上允不允许设置?临时停车位应该怎么设置和管理?
5月1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与云南电视台《新闻联合播》节目录制,聊聊停车乱象的“病根”。
小区私划停车位 收费管理方不明
中午十一点,记者来到河宏路某小区门口,发现小区门口旁的这条道路上划了一整排的黄色停车位,见记者的车准备停靠,一名身穿保安服的收费人员就迎了上来。
收费员告诉记者,这些停车位的经营单位是附近小区的物管。三小时以内是五元钱,十元一整天。当有车停放时收费员就把一张单子夹在挡风玻璃上开始计时。
单子上写着“陆家路社区车辆占地费”字样,并盖有"陆家社区道路内停车泊位"的章,同时在停车须知上写明:“停放期间如车辆出现任何损坏,车内物品丢失有社区不负仍何赔偿责任 。”而在白马小区,收费员出示给记者的停车票上,也盖上了"场地占地费"的字样。
随后,记者咨询了昆明市交通运输部门,由于道路的产权主体比较复杂,目前还无法确定这些停车泊位是否属于非法设置,但是合法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必须经过备案。
位于是南亚未来城美术小区外龙庆路道路一侧的划线停车位就遭到了不少市民投诉。昆明龙庆路南亚未来城小区业主舒先生说:“我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了,都没有人在这里收费,下午回家的时候就发现有工作人员在这里收费。”
面对住户的质疑和记者的采访,收费员都无法出示收费资质。随后记者找到了管理龙庆路段停车位的物业公司。盘合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胡伟回应他们不会再对这条道路进行收费。谁知记者第三次来到这里发现物业公司的承诺再次落空。
村委会门口停车被锁 要把车开走得先交罚款
4月2日,赵先生的轿车停在双桥村村委会门口的停车位上,左前轮被黄色的轮胎锁锁住,而停在同一排的另外两辆车却没有被锁。此时一位保安告诉他这里不能停车,如果想要把车开走得先交罚款。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赵先生最后交了一百元才拿到车。随后记者从双桥村居委会了解到,停车位属于双桥村市场管理方所有。就在记者寻找双桥市场管理方相关人员时,赵先生口中那位收了他一百块钱的"王副"出现了。
在双桥村居委会二楼的外墙上,记者看到有一位市场管理方人员的电话,这位工作人员也姓王。就在这时,另一位被锁车的车主李先生也闻讯赶到了现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就住在这附近,这已经是第二次被锁车了。为了拿回车,李先生选择了报警。
经过民警的调解,市场管理方同意李先生取走自己的车,随后民警离开了现场。可没想到记者和民警前脚刚走,市场管理方的态度立马发生了转变。
“敢报警,随便报,那就不用开锁了。”
最终,李先生还是交了五十元钱的罚款,才把自己的车开走。一周后记者再次来到了双桥村村委会办公室。
村委会工作人员:“这块地是属于村委会的,办公室门口都是我们办公人员停的车,至于罚款的事他们并不清楚。”
立法:私划停车位属违法行为
最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的听证会。
此次听证的《管理办法》规定:全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包括政府管养和开发商代建尚未移交的市政道路,以及开放式小区具有公共属性的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路内停车要遵从全市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违章停车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撤销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占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本期新闻联合播探讨了以下问题:
主持人:什么是路内停车泊位?而这些路内停车泊位由是谁来管理?遇到停车位的问题,是找交警还是交通运输局?
李春光律师: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一侧或者两侧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空间。目前来讲,昆明的路内停车泊位主要由交警部门来管理。从目前公布的修订稿来看,整个停车场的统筹实际上归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又是归公安和交警部门。其实,除这两个部门外,可以管的部门还有很多。
主持人:昆明市交运局2016年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路内停车数量规模为9.48万辆,停放于路内划线泊位的车辆有2.14万辆。但近50%的路内泊位属于非法划线泊位。对此大家有何感想?
李春光律师:有起码一半的停车泊位是非法设置的。总体来说,车位是不足的,停在黑停车位上总比被交警贴罚单,心理上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一些。
评论员钟丹立:平时看到很多停车位,好像都是穿个马甲、戴个红袖章就来收费了,收费的主体不明,也很难辨别。有时候你不交这个钱,你会担心你的车停在那里,它会不会被划了。
主持人:什么样的路内停车泊位是合法的?小区物管自己划了车位就开始收费,在法律上允不允许?
李春光律师:有些停车场的经营者实质上在规避法律责任,不会因为单方标识来认定双方责任。作为管理方,只要认定存在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持人:出现停车乱象的根源在哪里?对于已知的非法停车位为什么没人管?
评论员钟丹立:首先肯定是利益,而且没有成本的利益获取,很多地方有“画地为王“的概念,根源可能是没有一个核心的政策来指导。
李春光律师:一方面管的人太多了,多头管理就造成没人管。作为民众来讲,没有办法判断,这样的权利受损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权。
主持人:村委会门口停车被锁,合法还是非法?是不是地产权属于谁,谁就能对这块地说了算?
李春光律师:我觉得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关于路权的权属,不管从规划的角度还是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它一定是清晰的。这个道路,是移交给政府的公共道路,还是小区的开放道路,还有一部分就是村集体的公共道路,这就归集体所有。关于路权的权属,界定起来并不难,关键是我们想不想界定,怎么界定。
评论员钟丹立:公共资源并不是一个商品。任何个人或者非执法机构没有权力来进行罚款。
李春光律师:村委会门口停车收罚款,我认为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有可能涉嫌敲诈。
主持人:有了《管理办法》,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路内临时停车位的乱象呢?管理办法里是否还缺点什么?
李春光律师:我觉得如果视角够宏阔,那么这些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解决。作为制定者,一定要去研究,除了市政道路之外,还有非市政道路这些停车泊位要不要设、谁来设、谁来管、停车费归谁的问题,所以所谓的权属模糊,根源在于,我们对于非市政的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缺乏决心、信心和动力。
主持人:有人预测所谓的管理,就是把非法停车位收回来,交给国资公司管理把它合法化,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有什么不一样吗?现在已有的路边国资停车位,虽然合法也不见得合理,各位怎么看?
李春光律师:我觉得应该更广泛地征求各方的意见,尤其各部门出台的意见。把全部停车位都划归一家单位经营,未必是好事。对于这样的特许经营权,我们更期待采取一种公开的方式。
主持人:对于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李春光律师:一部再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它要得到良好的实施,还是需要相关的部门,包括权利主体、义务主体都能切实地去遵守这部法规。建议在这个办法实施之前,对城市的所有临时停车位进行系统的清理,可以合法设立的保留,不可以合法设立的予以取缔。
评论员钟丹立:这个规定最重要的还是监管的问题,就是怎么把这项规定实施到位,怎么把这项规定细则落实清楚?具体执行的话,是否可以纳入到相关部门的考核和绩效的管理上来。建议考虑通过加强立体停车库和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来缓解停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