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动态| 2018法制宣传教育宪法新修要点解读

916 2021-08-06 10:07

摘要:5月21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律师受邀在昆明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18年法制宣传教育宪法新修培训。耿国平...
 
5月21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律师受邀在昆明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18年法制宣传教育宪法新修培训。耿国平律师围绕今年宪法修正案中的亮点,通过宪法故事与执法案例的穿插讲解,解读要点与变化,并重点解释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规定。
耿国平律师围绕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从宪法的序言部分、条款部分两方面的修改逐一作出解释。结合昆明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的特点,耿国平律师详细解读了监察体制改革,将给国企带来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完善法制,依法落实监督责任。尽快推动国有企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监察对下级监察领导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制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条例,明确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在国有企业里的法律地位、职责范围、工作方式、领导体制等,解决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是形成合力,提升内部监督效果。国务院和省级国资监管部门应根据《监察法》,制定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指导意见,整合内部监督机构。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允许、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署内部监督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实现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预决算、考核等全领域、各环节的有效介入、前置介入, 解决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抓手不多”、“作用不实”的问题。
三是建好队伍,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人员的培养选拔和队伍建设。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履职待遇、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鼓励,建立、造就一支原则性强、作风好、素质高、业务精、敢碰硬的内部监管队伍, 保证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实现。
耿国平律师认为,监察机构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除了要探索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还必须在法律和制度层面、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机制。进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是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的途径。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中存在的有待完善之处,需要企业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努力,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企业纪检监察体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