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普洱资讯 | 秉持法治精神 当好阳光监督员

704 2022-03-05 01: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2022年3月3日,普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张云宇副主任一行前往凌云(普洱)律师事务所就阳光监督工作与我所钟泳洪律师以座谈的形式进行深入的调研指导和交流学习,给我们带来了宝贵一课。

 

凌云所普洱办公室一向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与党委政府部门之间联动交流和学习,服从大局,热心公益,钟泳洪律师提出应该把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来追求,当好监督员,彰显外部监督重要力量;当好参谋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当好联络员,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引导员,有效放大反腐倡廉声音,本着对全市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聚焦干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工作优势,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要求,阳光监督员要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及职业优势,充分发挥好“哨兵”“纽带”“参谋”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扯扯袖子、打打疫苗”,多方听取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呼声,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张副主任表示“希望每位阳光监督员能够当好桥梁纽带,利用联系广泛的有利条件,紧密结合监督员自身的职责,随时了解群众对纪委工作的评价和建议,把握新动向、洞察新问题、探寻新路径,积极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做好舆论引导,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发声,讲好“清廉普洱”新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