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资讯 | 代表心系市民骑行安全,提出具体人大代表建议

96 2025-05-29 10:15



2025年5月23日,云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秩序车驾管支队长李晓宇、交管总队秩序车驾管支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张丽华莅临我所,就我所人大代表耿国平在省十四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关于严控摩托车、电瓶车上路佩戴安全头盔的建议》开展面商会议。


会上,耿国平代表详细阐述了提出建议的目的和调研情况:摩托车及电瓶车是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由于摩托车、电瓶车具有不稳定性和操作灵活的特点,驾驶摩托车或电瓶车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根据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他在开车外出时,亲眼目睹了未戴头盔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和省公安厅工作人员、执勤交警了解情况后,得知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头部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故提出相关建议,期望相关部门能制定具体条例规定,严格要求人们在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并要求相关厂家严格把空头盔质量,确保头盔的防护效果达到标准,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驾驶人的安全。



李队长就耿代表的建议进行了详细的回复:


一是表示由于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在修改过程中(征求意见稿中已增加相关条款)立法机关认为不适宜起动下位法《云南省交通安全条例》的修改程序;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进程,及时修改我省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下位法规规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始终以辖区主要路段、路口为重点,部署定点设卡和巡逻管控、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劝导、纠正、查处,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属地外卖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外卖行业示范月”、“快递配送行业示范月”活动,全面促进外卖骑手、快递配送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各地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工信等部门联合编组,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警示驾乘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是关于优化头盔供应和质量监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标准执行等方面抓好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双方就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达成共识,李队长对耿代表的认真履职、为人民服务、努力工作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强调,此次沟通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果,希望双方能够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入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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