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飘扬

1003 2021-08-04 07:44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昆明市律师协会党委批准于2005年1月成立的,全所有党员近40人,占全所人数的1/3,其中组织关系转入支部的有23人。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建设与律师业务一起抓,通过业务开展充分发挥所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成立六年多来,始终以党建促所建的宗旨,开展了以“凌云处处党旗红”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律师党支部领导与合伙人会议有机结合,在所内形成了和谐、向上、团结、开放的氛围,促进了律所跳跃式发展,谱写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追求卓越的新篇章。
    在党支部的带领下,2006年以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等十四家国家机关联合授予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共青团云南省委授为“云南省‘法治与我同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被云南省司法厅授予“云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连续三年被中共昆明市司法局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2009年7月,中共昆明市司法局党委授予凌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基层党建示范点”,2010年6月30日,凌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昆明市“云岭先锋”工程先进基层党组织流动红旗,2011年9月1日,被云南省委评为云南省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示范点,2013年8月昆明市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上受到表彰,2013年8月29日,我所在在党支部带领下,律师事务所更被评为 “昆明十佳律师事务所”、《昆明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我所被昆明市司法局授予“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年6月7日,被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云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11月7日,被昆明市律师协会党委评为“中共昆明市第十次代党代会代表”,2012年9月18日,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 ”等荣誉称号,2014年5月30日,被评为“昆明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2014年11月13日,为律所教育学习培训工作的需要,特邀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授甘立勇同志到我所为广大律师进行中共18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2015年10月党支部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争一创”活动中,被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先进党支部”。
    与此同时,律师党员先后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昆明市市级机关优秀工厂党员”、“云南青年五四奖章”、“云南省十佳党员律师”、云南省“法治政府·十佳律师”、“先进服务能手”、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2014年度优秀党员荣誉称号等荣誉称号。2014年9月24-25日,云南省司法厅邀请我所党支部书记杨崇玲律师参加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杨崇玲律师撰写的《论党小组在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荣获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三等奖”、沈光平律师撰写的《简析工程造价鉴定法律实务若干问题》荣获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三等奖”。2015年10月23-25日,在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上,朱珠律师撰写的《论民事对司法刑事的影响》荣获一等奖,郭馥菡律师撰写的《对行政法中公私协力行为的初步探讨》荣获三等奖,孙剑律师的撰写的《从私权视角论权利冲突的处理原则》、王东、杨微律师撰写的《浅议旅游回扣的法律问题》荣获优秀奖。在2015年10月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争一创”评选活动中,杨崇玲律师被评为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员先锋岗”,孙文杰律师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5年11月耿国平律师获得“昆明市十佳律师”称号;2015年12月李春光律师被评为“2015年昆明市依法治市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