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期凌云刑辩漫谈会 | 徐旭:浅谈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工作机制异同

333 2023-12-04 11:12

  //  

6月29日,第83期漫谈会如约而至。本期由实习律师徐旭从协办人员的角度,分享其在检察院和律所不同的工作环境下感受到的工作氛围、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对刑事司法实务工作的感受、看法。



在介绍了自己的个人情况和实习经历后,徐旭首先分享了检察官生活和律师生活的不同,以及不同职业的工作氛围、环境所带来的感受。之后他对比了案件类型、案件处理方式、疑难案件讨论、案件部门分工等区别。他还强调了检察院轻罪化趋势明显这一新特点。



其次,就具体的办案流程,徐旭从文书与非文书准备工作两个角度进行了分享。在文书准备工作方面,集中分享了阅卷工作、档案整理、案件讨论记录、搜索有关资料等差异。在非文书工作方面,主要分享了会见与讯问、询问,与被害人的沟通,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的不同,庭审准备的不同等情况。


随后,徐旭分享了一些自己对刑事实务工作的新感受。他认为,首先,检察官与律师都比想象中更加重视庭外工作、沟通工作;其次是庭审实质化的趋势,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在实践里面始终无法贯彻的一些原因;最后是地区化差异明显,每个省份都有一些自己的司法特色。他总结道:实习经历提醒着他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视非专业能力的学习,如情商、主动性、细心、严谨、吃苦耐劳等。通过不同法律职业的工作经历,他意识到应该拓宽自己的视野,防止路径依赖、思维局限。  


最后,与会成员就不同法律职业下的差异与值得借鉴学习的情况进行了交流。


撰稿 | 徐旭

编辑 | 徐家妹

本月轮值领导审核 | 张福君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图文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图文均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说明】图文仅供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小鹅通 | 律视界

视频号 抖音 头条 b站 | 凌云律师

快手 优酷 腾讯 喜马拉雅 微博 | 凌云律师事务所


凌云·临沧资讯 | 赵兴祥律师和朱盛军律师应邀至临沧工业园区国资公司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凌云党建 |  党建交流促发展 粽香四溢话传承
凌云资讯 | 昆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一行莅临凌云所交流
凌云探索 | “轻微不罚”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