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与立法参考第六期 | 地方政府违规化债的认定标准与应对策略研究
决策与立法参考第六期 | 地方政府违规化债的认定标准与应对策略研究
张晓辉律师
凌云律师事务所昆明办副主任、金融法律业务中心Ⅱ部主任
主要从事政府、国资国企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投融资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长期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安宁市人民政府、宜良县人民政府、东川区人民政府、怒江州国资委(财政局)等政府机关和央企、各级国企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实务经验。
引言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风险点。近年来,尽管中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了债务管理框架,但隐性债务、违规举债等问题仍屡禁不止。2025年财政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多地通过虚假化债、变相融资等手段规避监管,导致债务风险持续累积。本文通过分析违规化债的认定标准、深层动因及应对策略,探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的可能路径。
一、违规化债的认定标准体系
(一)法律与政策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地方政府违规化债行为可归纳为五类:
第一类是预算外举债,即地方政府通过企事业单位名义绕开发债程序,以委托代建、融资租赁等方式变相融资。例如,某县级政府以医院采购设备名义向信托公司融资5亿元,实质用于市政道路建设。
第二类是违规担保承诺,常见于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中。例如,某年审计发现,某市在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承诺社会资本方一定的年化收益,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隐性兜底。
第三类是债务资金挪用,例如,某省曾将专项债券资金违规投入商业地产开发,导致公益性项目资金链断裂。
第四类是虚假化债操作,包括借新还旧、删除债务台账等。某市曾通过“资产置换”名义将债务移出监管系统,但实际偿债责任未解除,债务风险依然存在。
第五类是数据瞒报,如某县在债务风险事件发生后,迟报债务信息达6个月,导致风险处置窗口期延误。
(二)隐性债务的判定标准
隐性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三大核心特征:
1.政府信用背书:融资决策由地方政府主导,且相关协议中隐含了财政还款相关承诺。例如,某开发区管委会与城投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土地出让收入优先偿还贷款本息。
2.公益性项目关联:资金投向缺乏现金流覆盖的基建或公共服务领域。某市地铁建设项目因票价收入不足运营成本的30%,形成隐性债务120亿元。
3.财政资金偿债:偿债来源依赖土地出让、财政补贴等政府性收入。某县工业园区通过虚构税收返还协议,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化为债务偿还来源。
(三)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
在司法裁判中,违规化债行为的认定常面临两大难题:
1.政企责任边界模糊:城投公司举债是否代表政府意志?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指出,若融资协议加盖政府公章或会议纪要明确政府偿债义务,即可认定为违规债务。
2.合同效力认定:某省高院在审理某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纠纷时,认定“固定回报条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已支付资金需按不当得利返还。
二、违规化债的深层动因
(一)政绩考核与财政压力的双重驱动
基层政府面临“GDP锦标赛”压力,举债投资成为短期内拉动经济增长的捷径。研究显示,债务规模每增长10%,可提升当地GDP增速0.8个百分点,但同时也使财政偿债率上升3.2%。此外,县级政府承担了75%以上的公共服务支出责任,但自有财力仅覆盖40%,收支缺口迫使地方政府寻求预算外融资。
(二)监管套利与制度漏洞
政策执行中的“灰色地带”为违规操作提供空间。例如,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但多地通过虚增一般预算收入、拆分项目包等方式规避限制。金融机构的共谋行为同样突出,某商业银行设计“理财资金+信托通道”结构,帮助地方政府绕开债务限额管理。
(三)债务治理工具局限性
现有风险预警体系依赖债务率、偿债率等静态指标,难以捕捉流动性风险、区域传染等动态变化。2021年某地城投债违约前,其债务率指标仍处于“绿色安全区”,但短期债务占比高达70%,流动性危机一触即发。此外,问责机制震慑力不足,例如,在2023年处理的涉事责任人中,仅12%涉及党政“一把手”。
三、应对策略:制度、市场与技术的协同治理
(一)制度强化: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1.立法突破:推动《地方政府债务法》立法,明确举债“正面清单”,禁止政府融资平台新增公益性项目融资。
2.穿透式监测:整合财政、审计、银保监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务监测平台。某省试点“区块链+债务监管”系统,实现债务数据实时上链,以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性。
3.终身问责:将债务审计嵌入领导干部离任程序,对违规举债实行“倒查20年”。2024年,某市对前任市长10年前的违规担保行为进行了追责,此举产生了强烈的震慑效果。
(二)财政改革:优化收支结构与债务重组
1.开源节流并举:
1)培育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等新兴税源。浙江省通过债务置换资金投入产业升级,从而带动了税收年均增长12%。
2)压缩非刚性支出。2024年全国多地削减了20%-30%的“三公”经费,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2.债务置换工具创新:
1)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隐性债务。2023-2024年全国累计发行1.5万亿元,节约了利息支出4000亿元。
2)推广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广东省通过水务资产证券化,成功回笼资金127亿元,有效化解了对应债务
(三)市场化转型:推动平台公司与项目升级
1.城投平台分类改革:
1)经营性平台剥离政府信用背书,转型为市场化国企。贵州省遵义道桥集团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将资产负债率从85%降至68%。
2)公益性平台整合为“公共事业运营公司”,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来替代直接融资。
2.PPP模式重构: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某市污水处理项目将30%的财政支付与水质达标率挂钩,倒逼运营效率提升。
3.推广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江苏省将污染治理与周边土地增值收益捆绑,实现了项目现金流自平衡。
(四)风险缓释:建立多层次应急机制
1.省级债务平滑基金:浙江省设立200亿元基金,通过短期拆借、担保增信等方式为高风险地区提供了流动性支持。
2.市政破产试点:在财政重整地区试行债务重组程序,明确“公共服务优先于偿债”原则,保障民生支出底线。
四、典型案例解析与经验启示
(一)浙江“三同步”化债模式
通过债务置换、资产盘活与产业升级联动,浙江省将短期债务占比从62%降至45%。具体路径包括: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高成本非标债务;将闲置政府办公楼、停车场等资产证券化;引导债务资金投向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形成“债务化解—资产增值—税收反哺”的良性循环。
(二)贵州高风险地区债务重组
对遵义道桥等平台实施“债务展期+资源置换”组合拳:将156亿元银行贷款展期20年,前10年仅付息不还本;将茅台酒厂部分经销权、景区经营权注入平台公司,提升自身造血能力。
重组后,平台年均利息支出减少15亿元,债务风险等级从“红色”降至“黄色”。
(三)广东REITs创新实践
发行全国首单“碳中和+乡村振兴”双标签REITs产品,募集资金35亿元用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通过使用者付费(农户污水处理费)、碳汇交易收益、财政补贴三重现金流覆盖债务,其融资成本较普通专项债低1.5个百分点,为可持续化债提供了新思路。
五、长效机制构建与发展展望
1.债务治理与空间规划融合:将债务风险评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环节。某市因债务率超标,被暂停地铁建设规划审批,进而倒逼政府优化投资结构。2.培育专业债务管理机构:发展第三方债务评估、重组服务机构。某省引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债务审计,以提升处置专业化水平。
3.数字化治理升级: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债务凭证化。某市通过试点“智能合约”,以自动执行偿债资金划转,降低了人为干预风险。
六、结论
化解地方政府违规化债风险需坚持“短期应急”与“长效治理”并重。通过制度完善堵住监管漏洞、通过市场化改革提升偿债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强化风险预警,最终构建“借得规范、用得高效、还得及时”的债务治理新格局。这不仅关乎财政金融安全,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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