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欢欢 (总部高级合伙人)

执业以来,曾参与了泛亚有色金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云南刘少斌被冤妨害作证在审被判无罪案、晋宁10.14聚众斗殴案、云南史上最大“地沟油”犯罪云南丰瑞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楚雄市原市长赵万祥受贿案、彭某某跨境贩卖、运输海洛因九十余公斤案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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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欢欢
 

职务:总部高级合伙人、总部合伙人会议推选席位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昆明办公室刑事业务中心Ⅲ部执业律师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个人履历: 
执业十余年以来一直专注与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及职务犯罪等。执业期间主办多起在全国、省市内具有重大影响力及疑难复杂的大要案,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注重运用系统思维、结构化思维、批判思维解构、分析案情、提炼辩点,通过可视化、纵横向双规式分析证据的方式深入剖析个案证据结构、类案的共性辩点以及司法适用疑难之处,提供有精细化的有效辩护策略。

云南省律协主编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刑事案件律师办案手册》、著有《毒品犯罪辩护二十讲》一书。